强制执行拘留条件
1. 伪造、毁灭重要证据 ,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;
2. 使用暴力、威胁或贿买手段 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、贿买、胁迫他人作伪证的;
3. 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 已被查封、扣押的财产,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,或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;
4. 对司法工作人员、诉讼参加人、证人、翻译人员、鉴定人、勘验人、协助执行的人进行 侮辱、诽谤、诬陷、殴打或打击报复 的;
5. 以暴力、威胁或其他方法 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;
6. 拒不履行 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的。
当满足上述任一条件时,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采取拘留措施。需要注意的是,拘留必须遵循法律程序,包括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,并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强制执行拘留的具体程序是什么?
强制执行拘留后如何申请解除?
强制执行拘留的处罚力度如何?